原標題:省檢察院制定印發《工作辦法》
23條舉措助推全省案例工作邁上新臺階
本報訊(新甘肅·甘肅法治報記者何明霞)近日,省檢察院制定印發《典型案例培育、評選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工作辦法》),從典型案例的界定、發現、培育、編寫、評審、運用等方面提出推動加強案例工作的23條具體措施,通過構建全流程培育體系、優化評審機制、強化成果運用等一系列務實舉措,促進“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工作辦法》突出責任導向,構建一體化培育機制,明確各級檢察院檢察長牽頭抓總,分管領導協同推進,各業務條線具體落實的三級責任體系,進一步明確員額檢察官是典型案例培育的“第一責任人”,將案例意識貫穿辦案全過程,主動挖掘具有示范意義的典型案件。探索建立典型案例動態篩選機制,通過上級檢察院督辦案件、代表委員關注案件、群眾反映強烈案件等渠道拓寬案源,確保“應育盡育”。
《工作辦法》明確,強化文書規范,以典型案例培育、評選活動為有力抓手,推動檢察法律文書質量全面提升,從案件事實的精準闡述、證據的嚴謹列舉,到
法律適用的深入分析,表述邏輯嚴密、精準到位,通過定期組織文書評比活動、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專業點評等方式,持續提升檢察官撰寫法律文書的能力和水平;強化社會治理效能,積極運用檢調對接、檢察聽證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化解矛盾糾紛,真正實現辦案效果的延伸和拓展,并鼓勵辦理新類型案件、制度創新類案件,為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創新提供寶貴的實踐參考。
《工作辦法》提出,全省檢察機關典型案例培育、評選工作堅持“質效第一、公開擇優”原則,強化精品意識、質量意識,突出“典型性”“代表性”。省檢察院各業務部門組建由專家教授、高級別檢察官等專業人士組成的案例評審小組,通過部門審核、綜合初審、檢委會審議等程序嚴格把關,確保入選案例可參照、能借鑒,已獲最高檢采納的案例直接入選省級典型案例,實現“優中選優”,并將其與干警評先選優工作緊密掛鉤,對在典型案例培育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優秀辦案團隊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充分激發檢察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 2025-03-17甘肅省部署開展“昆侖2025”專項行動
- 2025-03-14我省“一帶一路”法律服務推進會在蘭召開
- 2025-03-14聚法治之力解民生之憂
- 2025-03-14讓公平正義可感可觸可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