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購商品與宣傳不符如何維權?
張掖市民趙女士來電咨詢:我在直播平臺購買了一件羊絨大衣,主播宣稱含絨量95%,但收到貨后檢測發現含絨量65%。聯系商家退貨時,對方以“直播話術屬于廣告創意”為由拒絕。請問我該如何維權?
記者電話連線郭凱文律師解答:趙女士可通過以下途徑維權:首先,保存直播錄屏、檢測報告等證據,通過平臺的“爭議處理”通道發起申訴;其次,若平臺調解無果,可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最后,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虛假宣傳構成欺詐,趙女士可主張三倍賠償。總之,商家以“廣告創意”為由拒絕退貨的理由不成立,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退款并追究相應責任。
(新甘肅·甘肅法治報記者李曉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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