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角·中國甘肅網記者 程健
3月27日,由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主辦,中國甘肅網、甘肅衛(wèi)視承辦的“隴原風暴2025”直擊執(zhí)行現場走進隴南市宕昌縣。
“我再不還了,要拘留就拘唄……”
執(zhí)行現場,被執(zhí)行人親屬口氣強硬、態(tài)度蠻橫,但隨著宕昌縣法院依法“亮劍”,被執(zhí)行人最終將案款通過轉賬方式,付到了法院賬戶。

當場揭穿謊言 執(zhí)行效果凸顯
2012年8月,宕昌縣城關鎮(zhèn)居民馬某向哈達鋪鎮(zhèn)居民余某借款5萬元。2016年之前,馬某支付了三年利息后,再未還款。后,余某多次催要,馬某承諾于2018年臘月一次性還清,但到期并未還款。
隨即,余某一紙訴訟將馬某告到了法庭。2019年4月24日,宕昌縣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審理過程中,經法院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xié)議,約定馬某償付余某借款及利息共計9.2萬元,于2019年7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至2021年,馬某依舊沒有履行償還義務,余某遂向縣法院提出強制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期間,雙方再次達成和解協(xié)議,約定馬某及其兒子共同償還債務,每半年向余某給付5000元,直至付清為止。
然而,至2025年3月27日,馬某又未按照約定還錢,拖欠案款10000元。
當天下午14時40分許,宕昌縣法院強制執(zhí)行團隊來到馬某家里,只有馬某妻子在家。馬某妻子聲稱,由于兒子腿部受傷,在丈夫的陪同下前往蘭州看病,并不在家。就在法官現場聯系馬某及其兒子未果,向馬某妻子告知了相關情況準備“無功而返”時,馬某突然出現。
看到法官及法警,馬某撒腿就跑,卻被現場法警及時攔截。面對強制執(zhí)行團隊,馬某聲稱兒子外出吃酒席,自己也無力當場交款。對此,法官現場宣讀了拘傳令,決定對馬某采取強制措施。
就在馬某被帶上警車之時,其兒子又來到了現場,聲稱當初只借了5萬元,已經還了十幾年,自己又有傷在身,沒有能力還錢,并揚言:“再不還了,要拘留就拘唄,想拘多久拘多久……”
鑒于馬某及其妻子滿嘴謊言,其兒子又經營有小超市,法官對馬某的兒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后,果斷將馬某帶回法院,欲對其采取拘留強制措施。
看著父親被帶走,馬某的兒子隨后攜帶5000元趕到法院,請求釋放其父,并承諾年底前將之前拖欠金額及今年應還的10000元一并還清。
“由于馬某年過六旬,已無償還能力,在此前的調解中,其兒子承諾愿意替父還債。”法官馬蕓介紹,鑒于此,法院釋放了馬某。

直播威懾有力 案款及時到賬
2022年之前,宕昌縣好梯鄉(xiāng)村民杜某在車拉鄉(xiāng)村民蘇某承包的工程中打工,期間,所掙23396元工資一直被拖欠。隨后,杜某將蘇某告上法庭,討要自己的工資。
2022年3月29日,經宕昌縣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約定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由蘇某支付杜某工資1萬元,剩余的13396元于當年12月31日前付清。
之后,蘇某支付了杜某1萬元工資后,剩余的工資一直沒有支付。鑒于此,杜某向宕昌縣法院提出強制執(zhí)行申請。
法官李彥海介紹,蘇某在宕昌縣有系列案件11件,均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小標的案件。其中,6件已執(zhí)行完畢,終結執(zhí)行3件。
受理杜某的申請后,宕昌縣法院對蘇某名下的車輛、房產登記信息和銀行存款信息進行了查詢,未發(fā)現蘇某名下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同時,辦案人員多次上門查找,蘇某一直規(guī)避執(zhí)行。目前,已對蘇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
當天下午,宕昌縣法院強制執(zhí)行團隊前往蘇某家中。按照計劃,執(zhí)行人員找到蘇某后,將現場詢問其是否能當場履行,或能否交付部分案款并與杜某達成和解。如若不能,則責令其在規(guī)定期限內履行完畢。
然而,當工作人員達到蘇某家中時,依舊不見其人,只有其父母在家。見此情形,法官依法告知了蘇某家屬案件的基本情況,并準備動員家屬給蘇某做思想工作,讓其盡快履行。
孰料,聽到此次執(zhí)行案款只有1萬余元,且看到直播團隊及數名法警后,蘇某的父親惱羞不已,對法院的舉動極為不滿,聲稱“如此聲勢竟只是為了1萬余元”。
當法官告知蘇某還有其它案件,所欠金額也并非只有一萬余元后,蘇某的父親竟然大聲叫嚷。
鑒于此,法官及法警對其進行了安撫,并告知其盡快動員蘇某履行義務,否則,法院將采取進一步措施。
然而,強制執(zhí)行團隊還未出村,法官便收到法院傳來的信息:剛剛,蘇某通過轉賬方式轉來23136元。
“如果被執(zhí)行人一直規(guī)避我們,拒不履行,法院將采取限制高消費和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并移送公安機關查控。”法官李彥海說,“如有涉及拒執(zhí)情形,將依法依規(guī)移送公安機關偵查,并追究刑事責任。”

溫情執(zhí)法有效 承諾年內付清
“他收沒收錢,我不知道,也沒見到錢。等他回來了,我給說,盡快還錢……”在被執(zhí)行人陳某家中,面對“溫文爾雅”的法官及飽含人情味的法警,陳某的妻子如是說。
2023年11月,宕昌縣何家堡鄉(xiāng)村民陳某與該鄉(xiāng)另一村民彭某達成協(xié)議:彭某以29萬元的價格,購買陳某的土地。當即,彭某支付了5萬元。此后,由于各種原因,土地無法交付彭某。陳某口頭答應退還彭某支付的5萬元。但時至今日,依然沒有兌現。
去年10月,宕昌縣法院受理了彭某與陳某的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并進行了公開審理。期間,經法院判定,彭某與陳某簽訂的合同無效。同時,經法院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xié)議,約定陳某于2025年1月20日前退還彭某5萬元。
然而,陳某一直沒有履行義務。
隨后,彭某向宕昌縣法院提出強制執(zhí)行申請。受理后,法院對陳某名下的財產進行了查控,實際凍結的財產僅為1.85元。
之后,法院依法向陳某電子送達了執(zhí)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責令其退還彭某5萬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費525元、執(zhí)行費650元。
當天下午,強制執(zhí)行團隊一路跋山涉水,來到陳某家中。卻不見陳某身影,只有其妻、子二人在家。
看到懷抱小孩的陳某之妻,法官韓偉亮一改嚴厲之態(tài),溫言軟語告知陳某的妻子基本案情,并動員她給丈夫做思想工作,讓其盡快履行,否則將承擔拒不履行嚴重后果。陳某之妻答應會努力做丈夫的思想工作,盡快將錢退還。
隨后,法官通過陳某妻子的手機,與陳某取得了聯系。法官在電話中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后,陳某表示次日上午便前往縣法院與法官溝通解決此事,并承諾2日內退還15000元,年底前將欠款全部付清。
“這類案件中,大多數被執(zhí)行人會藏匿財產、刻意躲藏,無法查找。有些家屬也不愿配合,甚至與我們對抗。”法官韓偉亮說,實際執(zhí)行中,他們會視具體情況采取不同措施,“軟”“硬”兼施,以被執(zhí)行人和法院雙方付出最小代價為目的,達到成功執(zhí)行效果。

當天,宕昌縣法院共直播執(zhí)行案件7件,執(zhí)結案件3件,執(zhí)行完畢2件,執(zhí)行和解1件,執(zhí)行到位金額 2.99萬元,共發(fā)放執(zhí)行案款20.7萬元。
本次行動通過隴原劍、甘肅網信、甘肅高院、中國甘肅網、視聽甘肅客戶端、宕昌發(fā)布等新媒體平臺進行了全程矩陣傳播,共計733.4萬余人次在線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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