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個石頭試水深,先假意“配合”,把收紅包的小問題交代清楚,再走一步看一步,最終卻紙包不住火,被查出違法犯罪問題……日前,媒體披露了四川省鹽邊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數字化城市聯動指揮中心原主任黃毅受賄案相關細節。該案例再次表明,交代問題時避重就輕,假坦白、假悔過,無疑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只有拋棄僥幸心理,向組織如實交代問題、真誠認錯悔錯,才是唯一正確出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反腐敗高壓態勢的強大震懾下,許多問題干部拋棄僥幸心理,選擇主動投案,向組織坦白交代問題。然而,現實中也有極少數干部把組織的關愛苦心當成避罪漏洞,轉移視線、蒙混過關,或以小遮大、避重就輕,企圖瞞天過海。在已經公開通報曝光的案例中,類似黃毅這樣的情形并不鮮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趙軍主動到紀檢監察機關“交代”問題,但對自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避而不談,企圖蒙混過關;四川省中江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鄭常友“主動投案”后避重就輕、極力狡辯,全然不顧組織的幫助和挽救……以上種種,是用一個錯誤掩飾另一個錯誤,更是一種變相對抗。現實證明,以坦白之名、行欺騙之實,顯然打錯了算盤,最終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們黨對犯錯誤同志的一貫方針。對于每一名黨員來說,組織才是最堅實的靠山。是否相信組織、依靠組織,考驗著黨員的黨性觀念,也影響著黨員的發展軌跡。坦白從寬,要的是敞開心扉,老老實實地認錯改錯,而不是對組織耍心眼,搞“選擇性坦白”,以騙取組織信任。現實中,之所以還有黨員干部在這個問題上犯迷糊,僥幸心理作祟是重要因素。有的以為自己演技高超,手段隱蔽,思慮周全,能夠瞞天過海;有的高估了官商“兄弟情深”,自以為攻守同盟固若金湯,“你知我知”守口如瓶,但往往是“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假坦白、假悔過等行為,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業務本領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煉就“火眼金睛”,堅持實事求是、寬嚴相濟,綜合考量主動投案動機、時機、覺悟態度、如實供述、現實表現等因素,做到精準規范穩妥處置,讓假交代、假認罪、假悔過者現出原形、無處遁形。(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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