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公職人員要立足崗位職責,坦蕩真誠、光明磊落同企業交往;嚴禁在履職過程中懶政怠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近日,云南省出臺了《云南省政商交往“正面、負面、倡導”清單(試行)》,明晰政商交往界限,規范政商交往行為,推動政商交往親而有度、清而有為。
政商關系越親清,營商環境越好,企業的發展動力越足。近年來,從政策制定到服務管理,一系列積極有效的探索與實踐推動進一步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有的出臺制度措施,明確政商交往邊界,強化制度約束,完善監督機制,推動政商交往親而有度、清而有為;有的在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過程中,不斷創新服務管理方式,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團結好、引導好民營經濟人士,匯聚高質量發展合力。實踐證明,政商關系既“親”又“清”、良性互動,有利于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優化營商環境,從而激發民營企業發展活力,提振市場信心。
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關鍵是要將“親”“清”有機統一起來。政商交往,“親”是要求、“清”是底線,雙方都要把握好分寸。倘若“親”而不“清”,就容易發生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問題,破壞公平健康的營商環境。而“清”而不“親”,則容易出現黨員干部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導致惠企政策得不到貫徹落實,企業困難得不到有效解決,影響企業發展。
黨員干部肩負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任,少不了同企業打交道,如何正確處理政商關系?從廖俊波同志的一則故事中,我們能找到答案。一次,一位外地客商帶海產品來看他,為了退回禮品,他一直追到電梯口,說“你來找我,咱是朋友;你提著東西來,咱倆就不是朋友關系了,而是利益關系,這就把朋友看輕了”。何謂“親”“清”,不言而喻。
既要親而有度,更要清而有為,關鍵要處理好干凈和干事的關系,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既“為”好貼心服務、優化市場環境等實事,又堅持公私分明,保持清清爽爽,“不為”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損害公平競爭的事,“親”“清”兩相宜,才能既“兩利”又“兩安”。特別是當前民營經濟發展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黨員干部更要主動靠前服務,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以務實舉措助力企業發展。
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還需要政商之間相向而行、良性互動。民營企業家也要誠信守法經營,講正氣、走正道,切實推動以清為美、以廉為榮的價值取向和廉潔文化在企業內部深入人心,讓清廉成為企業風尚。要弘揚企業家精神,崇廉拒腐、知法守法,心底坦蕩地和干部交往,決不能拉攏腐蝕干部。政商關系越親越清、越清越親,定能開創民營經濟發展新局面,推動民營經濟健康、高質量發展。(作者:張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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