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委巡察辦出臺《巡察工作提質增效若干措施》,以“十強化”為抓手,系統推進巡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科學化。
據介紹,“十強化”包括強化組織領導、強化分工協作、強化教育培訓、強化日常管理、強化組辦融合、強化組內業務、強化制度落實、強化指導督導、強化問題整改、強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強化信息化建設等10個方面。
該市持續加大巡察與紀檢監察、組織、宣傳、審計、財會、統計、信訪等部門協作配合,推進各類監督貫通融合,切實發揮巡察綜合監督作用。嚴格落實巡察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報備審核制度,每季度專題研究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及時糾偏正向,促進巡察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連日來,市委各巡察組組長和巡察辦班子成員、巡察專員、調研員走上講臺,結合實戰經驗,通過講理論、舉例子、擺事實,幫助巡察干部準確掌握新政策新要求,提升業務能力。
該市采取政策培訓、工作提示、調研指導、座談交流、工作通報、掛職鍛煉等方式,加強對縣(市、區)巡察工作的指導督導,不斷提升縣級巡察工作質量。
做實巡察“后半篇文章”。今年2月五屆市委第六輪巡察反饋結束后,各巡察組隨即全程參與指導被巡察單位制定整改方案,與紀檢監察、組織等部門聯合聽取匯報,實地監督檢查,開展“回頭看”,及時公開通報整改不力的單位,推動巡察反饋問題真改實改。(供稿 周安德 編輯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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